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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修订后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91号)第9条规定: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6年、10年和长期;第35条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,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;第42条第5款规定: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,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。 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换领驾驶证所需资料: “车信通”为您提供交通违章提醒、交通法规等实用交通资讯服务,移动用户发送11到05182定制!点击这里进入“车信通”网站 查 询 结 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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