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全国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十大宣传标语 一、 依法严厉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;二、 大力收缴非法爆炸物品、枪支弹药、剧毒化学品、管制刀具;三、 严禁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使用、储存爆炸物品、枪支弹药;四、 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人人有责;五、 消除枪爆隐患,确保社会安全;六、 惩治枪爆犯罪,确保社会安宁;七、 治爆缉枪靠大家,安全情系你我他;八、 严禁非法持有、私藏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;九、 私藏爆炸物品,害人、害己、殃及四邻;十、 全民投入治爆缉枪严打整治斗争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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